吉林省作為農業大省,擔負著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責任,當前全省正處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也是備春耕生產的關鍵階段。4月5日,記者從該省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為確保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兩不誤,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滯留長吉兩市農民返鄉春耕工作方案》,對返鄉條件、申請程序、人員轉運和返鄉后的管控都做了詳細規定。
可以申請返鄉的條件是:
一是居住在封控區內的農民,所在樓棟近7日無新發病例,且其不屬于密接、次密接人員,近7日內至少有3次以上核酸檢測為陰性,持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返鄉當日抗原檢測陰性。
二是居住在管控區內的農民,不屬于密接、次密接人員,近7日內居家隔離,持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返鄉當日抗原檢測陰性。
三是居住在防范區內的農民,持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返鄉當日抗原檢測陰性。
四是在企業、工地等閉環管理的農民,所在企業、工地等7日內未發生過疫情,近7日內至少有3次以上核酸檢測為陰性,持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返鄉當日抗原檢測陰性。
《方案》同時明確,長春市、吉林市原則上要按上述返鄉條件執行。確有需要,經評估后也可根據轄區內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對上述返鄉條件做出適當調整。
申請返鄉的程序:從4月5日開始,本人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向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社區要在1日內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相關信息逐級上報至長吉兩市備春耕工作專班。
《方案》已在4月4日的“吉林發布”上公布,可以隨時查看。同時,長吉兩市將分別制定滯留農民返鄉春耕公告,設立咨詢電話,一并推送至長吉兩地轄區內手機客戶端,或通過發布致農民公開信等方式,讓返鄉春耕農民知悉。